熱 性 痙 攣
疾 病
熱性痙攣
定義
因體溫突然升高,而引發之痙攣
發病率
3~5%,佔所有兒童時期痙攣之1/3
年齡
6個月~6歲,90%於3歲以前已發作,6個月以下或6歲以上極少
性別
男多於女
類型
單純型熱性痙攣
複雜型熱性痙攣
年齡
6個月~6歲,9~18個月最常見 任何年齡
病因
病毒感染、扁桃腺炎、咽炎、耳炎 嚴重感染、癲癇
臨床
表徵
  1. 發燒:肛溫超過38.5℃
  2. 出現強直-陣攣性發作(Tonic-clonic seizure):全身僵硬強直且攣縮、兩眼上吊、四肢對稱性抽動
  3. 發作後:有短暫之意識喪失→清醒→疲倦而睡覺,不會造成神經損傷或肢體偏攤
抽搐時間
1~2分鐘,不會超過20分鐘 15分鐘以上~數小時
特性
全身性,發作時呈側臥 全身性或局部性,發作時呈仰臥
發燒程度
38.5℃以上 不一定,38.5℃以下也可能發生
腦波
燒退後10天,腦波正常 多半不正常
發作時間
發燒後2~6小時,即開始發生,少見有24小時後才發作者 發燒期間,均可能發生
次數
1~4次/年 每天~每年均可發生
家族史
  1. 發作3次以上病童之一等親屬中,約1/3~1/2至少發作過逼次
  2. 同卵雙胞胎之一有熱性痙攣者,另一人罹病機率為80%,而其父母及其他兄弟為10%
 
無需長期治療
需長期治療
1. 退熱劑:如Acetaminophen (Scanol、Panadol)、Aspirin等
2. 抗痙攣藥:如Phenobarbital、Valium、Chloral hydrate(經直腸給藥)等
3. 抗生素:預防感染
4. 氧氣療法:發紺時給予氧氣
護理
  1. 退熱護理:使用冰枕、溫水拭浴或依醫囑給予退熱劑
  2. 病童發作痙攣時,需注意其安全及維持呼吸道通暢:
    (1)將病童的頭側向一邊,使用包著砂布之壓舌板壓住舌頭,以防咬到舌頭或舌頭往後垂,阻礙呼吸道
    (2)若病童之牙關緊閉,不要勉強將其嘴巴張開,避免下顎脫臼或骨折
    (3)不要強制約束病童之肢體,以免骨折
    (4)發作完後,最好仍維持側臥姿勢
    (5)剛發作完,要立刻讓病童喝水或由口進食,以防吸入性肺炎,需待而同清醒後,才可給予食物補充能量
    (6)鼻咽分泌物過多時,須抽吸;發紺時,須給予氧氣
  3. 提供安全的環境:移開床上可能會傷害病童之物品,拉起床欄,並於床上鋪軟墊
  4. 避免讓病童穿著過緊的衣服,尤其是頸部及領口應放鬆
  5. 告知父母熱性痙攣發生之原因及處理方法,並強調此並非癲癇,不會影響兒童之發展,以減輕其焦慮
預後
1. 復發率為40~50%
2. 7歲以後自然消失
  1. 發作次數愈多,發生癲癇之機率愈高(比正常人高13%),且嚴重度亦隨之增加
  2. 7歲以後仍繼續存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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